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校党字〔2021〕112号),决定开展新社团成立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或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服从相关学生社团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承认并遵守本条例及我校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
2.由20名以上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我校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4.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5.有至少1名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担任社团指导教师,思想政治类、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6.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三、成立流程
1.申请成立社团的发起人自行下载附件并认真填写,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通过后,将材料交至学生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部;
2.学生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
3.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申请成立社团开展答辩,并将通过答辩的新社团的申报材料提交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批;
4.校团委对审批通过的新社团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可以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鼓励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同学积极申请成立新社团,并对资料审核严格把关;
2.纸质版材料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学生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部。
联系人:疏 晴 0551-65785884
丁欢欢 15385181257
共青团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学生社团管理与服务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