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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固定橱窗使用制度

[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发布:xjb┋日期:09年12月23日┋阅读:246次┋字体:  ]

 

固定橱窗是我校学生社团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为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而设立的公共设施,为充分发挥橱窗的宣传教育作用,并使之得以妥善保管和使用,特作如下说明及规定: 

一、固定橱窗所在位置

经济楼前排自西向东为橱窗1-8,再左拐,第二个橱窗为橱窗9,以及保卫处旁最北面的第一个橱窗。

二、固定橱窗的分类

橱窗129为社管会所用,橱窗3-8为学生社团所用;其中,橱窗34用于学生社团的临时海报展,橱窗56用于学生社团的作品展,橱窗7用于成果展或照片风采展,橱窗8用于张贴学生社团的发文通知等宣传品。 

三、固定橱窗申请流程

1.各学生社团如需使用固定橱窗,请提前两天到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登记(附带作品),并将作品放于社管会宣教部办公桌上,待审核;

2.作品经社管会宣教部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3.宣传作品的前一天(晚上700900),请到社管会凭固定橱窗准用单取固定橱窗钥匙,张贴完后,将钥匙交予值班人员;

4.作品需贴在对应的橱窗里,最长期限为两周;

5.活动结束之后的24小时之内,请到社管会取回本协会的海报,作品等;

四、固定橱窗的管理制度 

1.各学生社团公开张贴的海报、布告、通知、启示、广告和宣传品等,不得在建筑物的门、墙和树木及电线杆上张贴。 

2.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部是固定橱窗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橱窗的日常管理和展板内容的审查。

3.未经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宣传教育部同意,擅自将张贴物贴入固定橱窗上的,将在《信息交流》刊物内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取消该社团的使用资格。

4.宣传教育部对宣传展板内容的审查主要是政治方向和宣传的主题思想。宣传活动的学生社团负责对宣传展板的制作内容思想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查。制作完成的版面须经宣传教育部审查后再展出。

5.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须署学生社团正式名称,、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种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和不文明图画、标志。

6.宣传栏的版面设计要做到内容详实,版面整洁,图片清晰,文字工整,美观大方。既注重思想性,又兼顾艺术性、欣赏性,确保达到宣传活动的目的。
7.本制度解释权属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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